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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驾驶系统分为哪几个层级

发布日期:2024-01-02 02:13:45 文章出处:环球hq娱乐在线官网入口

  【太平洋汽车网】按照中国《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标准》中有明确规定,基于驾驶自动化系统能够执行动态驾驶任务的程度,根据在执行动态驾驶任务中的角色分配以及有无设计运行条件限制,将驾驶自动化分成0-5级。

  从上表看出,“0级”属于“应急辅助”,车载系统只是提供车道偏离预警、前碰撞预警、自动紧急制动等应急辅助功能,在该级别下,车辆更多的是提供一种安全保护的功能。

  “1级”是“部分驾驶辅助”,表示驾驶员和系统共同掌握驾驶权,系统能够在设计运行条件下对车辆横向或纵向来控制。在日常中,更多看到的是车辆具备有自适应巡航的功能,一般就认为其具有1级能力。

  “2级”是“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基本具有掌握驾驶权的能力,且系统能够在设计运行条件下对车辆横向和纵向来控制。在日常中,一般认为车辆同时具有车道保持和自适应巡航的功能,一般认为其具有2级能力。

  “3级”已经实现了有“条件无人驾驶”,在设计运行条件下,系统基本能完成全部动态驾驶任务。这里最大的不同在于,“在设计运行的条件下”这个用词限制了3级的运行区域,比如可以限制在高速等封闭路段,也可以限制在某个特殊情况下,这些都属于限制性条款。而且在系统不能应对的情况下,车辆驾驶员或其他用户(比如安全员或远程控制员)可以发起控制。

  “4级”属于“高度无人驾驶”,在设计运行条件下,系统能完成全部驾驶任务,且还能执行驾驶任务接管。在这种情况下,系统能自行应对所有情况,基本上不需要驾驶员干预。但依然要注意,限制定语依然是“在设计运行条件下”。

  “5级”属于“完全无人驾驶”,表示系统能在任何条件下完成全部动态驾驶任务和执行动态驾驶任务接管,去除了“在设计运行条件下”,也就是说这辆载具,在法定行驶范围内,都能轻松实现无人驾驶,且不需要驾驶员干预和接管。

  二、高等级无人驾驶的判定个人觉得,高等级无人驾驶的核心要义在于驾驶的主体是否能从驾驶员转移到车辆上,在上面的分级标准中,L3以前都是属于驾驶员为驾驶主体,L3以后更多的是车辆作为驾驶主体,而L3本身则是驾驶员和车辆共同驾驶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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